凤政教督发[2010]5号
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对凤州初中等学校进行发展水平督导评估的
通 知
凤州初级中学,黄牛铺中心小学,平木镇中心小学,留凤关中心小学,三岔中心小学:
根据省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陕督团【2009】2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实施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的安排意见》(宝市教督发【2009】8号)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实施"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的安排意见》(凤政教督发【2009】1号),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对你校进行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0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内容及程序:
宝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工作程序的通知(宝政教督发[2010]9号),凤政教督发【2009】1号文件.
三,几点要求:
1.被评估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评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对广大教职工进行广泛宣传,使大家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督导评估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深入学习文件,吃透评估指标及标准,为自评奠定基础.
2.严格操作程序,切实搞好自评.自评程序要严格遵守,不得随意省略.要坚决克服随便指派一人写个总结,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不负责任的做法.自评期间,要切实做好各项指标要求的落实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3.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准备好相关的佐证资料.自评报告的总体要求是: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尽量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同时要紧扣三级指标,逐项分析论证.此外,还应突出各自的特色.自评报告务于11月19日前报县教育督导室,要求word电子文档和A4纸质文档各一份.(联系电话:4805921 邮箱:fxdd5921@163.com)
4,《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小学指标体系》,《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初中指标体系》,《宝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工作程序的通知》(宝政教督发[2010]9号)等文件请各校登录凤县教育网自行下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 教育 316工程△ 评估 通知
抄 送: 宝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0年11月4日印发
共印10份
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