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0〕71号
蒲江县教育局
关于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教育机构:
为确保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按照《中共蒲江县委办公室,蒲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江县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蒲委办〔2010〕58号)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教育系统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城市品位,培育城市精神,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文明发展,和谐发展,为加快我县"三基地一轴心"建设营造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目标:对照《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细则(2010版)》,全面深化教育系统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在巩固,提高,发展上下功夫,争创特色,打造品牌和亮点.努力达到教育内涵全面丰富,教育品质全面提升,教育高位均衡快速推进,教育服务"三基地一轴心"建设能力显著增强,实现教育系统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工作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二,工作步骤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宣传发动,分解落实目标任务(7月15日—19日)
制定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促进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采取全面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和典型宣传相结合,努力营造创建氛围.
主要工作:
1,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将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学校,幼儿园和各直属教育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
2,召开教育系统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3,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展板橱窗等,开展创建工作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二)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7月20日—8月10日)
对照目标责任分解表和四川省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思路,针对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中涉及创建工作目标的各项重要环节,增添举措,加大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工作:
1,以"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深入推进文明礼仪教育;
2,开展"做文明使者,树城市新风"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社区创建宣传,做好文明劝导,卫生监督等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三)巩固提高,迎接省检(7月20日—9月30日)
对标检查,查找差距,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全面完成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主要工作:
1,收集整理创建工作资料,在7月29日前送县创建办;
2,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其它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蒲江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蒲江县教育局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由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到人.县教育局创建办要分阶段,分重点提出各个阶段的工作方案,抓好日常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好宣传教育.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四川省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抓好宣传教育.要引导干部教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创建文明城市与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努力形成"知荣明耻树新风,共建文明和谐新蒲江"的良好创建氛围和"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单位,创文明城市"的工作局面.各成员单位要设立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内容,及时报送创建工作动态,注意培育和发现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用典型带动面上工作.
(三)搞好督促检查.将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年重要工作目标.县教育局创建办要通过调查等各种方式,及时了解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和群众的满意度,接受群众监督.对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通报等形式进行批评,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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