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和平社区农民安置房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NRS-ZB-20131017) 招标人: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筹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招标公告 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二章 合同条件 20 第三章 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 29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31 第五章 评标办法 45 招标公告 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筹建委员会的委托对雨花区和平社区农民安置房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筹建委员会 2.项目名称:雨花区和平社区农民安置房工程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雨发改投备[2013]43号4.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以南,万芙路以东,高升路以西 5.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26亩,总建筑面积80000㎡,总投资约1.2亿元.建设用地性质为R2/G12,用地面积40832 ㎡,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26%,容积率≤2.7,绿化率≥40%. 6.招标范围:雨花区和平社区农民安置房工程的整体规划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7.设计工期:总设计工期为60天,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 建筑 行业( 建筑 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 3. 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须有类似工程(规模不小于 60000平方米)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中 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 壹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3年内(2011年 1月至2013年12月)须有类似工程(规模不小于 60000 平方米)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5.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3年6月-11月的社保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 月13日至2014 年1月12日登录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yuhu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称: 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市雨花农村合作银行 帐号:80081070010848212012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 不给予 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设计费 参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以建设单位根据长沙市雨花区财评中心的意见公示的上限值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 年1月13 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南门会议中心后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1.1 工程概况 项目批准文号:雨发改投备[2013]43号 项目名称:雨花区和平社区农民安置房工程设计 项目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以南,万芙路以东,高升路以西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26亩,总建筑面积80000㎡,总投资约1.2亿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雨花区和平社区农民安置房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设计工期:总设计工期为60天,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 4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3 3 合格投标人: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 建筑 行业( 建筑 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 3. 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须有类似工程(规模不小于 60000平方米)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中 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 壹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3年内(2011年 1月至2013年12月)须有类似工程(规模不小于 60000 平方米)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5.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3年6月-11月的社保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12 设计工期:总设计工期为60天,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 13 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 6 1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 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称: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市雨花农村合作银行 帐号:80081070010848212012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7 15.1 项目踏勘与招标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招标答疑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人将所有疑问于2013年12月18 日17:00前以不署名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7414939@QQ.COM ,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 16.1 商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第一包);方案设计文件正本壹份(第二包)、副本伍份(暗标,第三包)、效果图壹套(暗标,第四包) 9 19.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南门会议中心后面) 10 19.1 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1月13 日9:00时(北京时间) 11 21.1 开标时间:2014年1月13 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址: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南门会议中心后面) 12 25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评分只评总价. 14 30 招标代理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取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招投标依据 1、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八部委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2011年5月16日起施行的长沙市住建委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件《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6 开标要求 开标会议,省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投标承诺函》准时到场,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派委托代理人到现场,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一、总则1、项目说明 1.1工程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分别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2项说明. 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设计中标人. 1.3设计进度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说明. 2、定义 2.1 "招标人"指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筹建委员会 2.2 "招标代理机构"指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设计单位 3、合格投标人 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 4、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评标委员会推荐 3 个排序的中标候选方案,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承接后续阶段工程设计项目;招标人对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无补偿. 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的全部内容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答疑记要等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接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澄清,应以不署名形式于2013年12月18日17:00前以不署名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7414939@QQ.COM,过期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形成澄清文件,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不另行通知.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主动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不另行通知. 9.2 修改和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资料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由商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正本、方案设计文件副本、方案设计效果图组成. A.商务文件(版面为A4缩印本)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函 (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6)投标承诺书 (7)服务承诺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同类设计工程情况一览表 (10)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1)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1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13)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14)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 B.方案设计文件正本(版面为A3缩印本)部分具体包括: (1)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投资估算.设计深度见第三章"方案设计要求". (2)方案设计文件应加盖投标人设计文件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具体编制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各投标人应将方案设计文件制作成光盘一份附在设计方案文件正本里面;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为AutoCAD格式,效果图为JPG或PCX格式. C.方案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评标用) (1)具体内容及编排顺序:同方案设计文件正本(版面为A3缩印本),包括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投资估算.其副本在文本文件、图纸中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 (2)方案设计文件副本制作要求: ①CAD绘制须遵守有关国家制图规范,有图框但无会签栏和标题栏.图幅为A3. ②不得编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页;不准设置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③采用胶装,装订整齐.封面和封底采用软质白色纸张(不得有任何文字说明和标记). (3)方案设计文件副本出现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有出现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酌情扣分. D.方案设计效果图(暗标,评标用,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记)部分具体内容包括: 效果图必须能够反映设计构思,数量不作要求.效果图规格必须为A1版面,CAD绘图按制图规范.图框由各投标人自行设计确定,但不设图签,不得有任何修饰.效果图用牛皮纸包裹密封完好.如外包装上出现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有出现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酌情扣分. 注: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设计方案,不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方案. 12、工程设计周期、项目设计质量要求及投标报价 12.1工程设计周期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12.2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12.3方案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单位对建筑的功能使用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图面清晰,布局合理,造型新颖别致,选材恰当,色调和谐;设计深度达到要求. 1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以长沙市雨花区财评中心出具的上限值为准,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工艺及管理难易程度、设计方案修改、设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设计服务费,设计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投标报价不能高于区财评出具的上限值,否则做废标处理. 12.5设计服务费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等各阶段各类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调研、编制相关设计用户需求书、资料费、赶工费、设计文件审查会及专家论证会相关费用(会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工作、成果验收、报批,并考虑了设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12.6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同时本次招标也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调价函. 12.7一旦招标人接受投标报价,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设计工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等因素的变动和设计变更而予以调整. 12.8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开标一览表提供的格式进行设计工程费用报价. 12.9招标人保持随时对设计范围深度进行调整的权利. 12.10招标人将最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上限值.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1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 1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称: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市雨花农村合作银行 帐号:80081070010848212012 14.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14.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14.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14.6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14.7 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7.1 在投标有效期撤消投标文件; 14.7.2 评标期间,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活动; 14.7.3 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若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履行签订合同. 15、招标答疑会 招标答疑会包括踏勘现场和答疑. 15.1 项目踏勘与招标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招标答疑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人将所有疑问于2013年12月18日17:00前不署名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7414939@QQ.COM,过期不予受理. 15.2 若招标答疑会产生对本须知第 7.1 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须知第 9 款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生. 15.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所有资料及提出问题的答复,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投标人据此做出的理解、推论及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装订 16.1 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其中商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方案设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暗标);效果图壹套(暗标). 16.2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清晰,胶装成册.商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正本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暗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6.3商务文件和方案设计文件正本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不能修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密封:商务文件单独密封(第一包),方案设计文件正本文件单独密封(第二包),方案设计文件副本单独密封(第三包),方案设计效果图单独密封(第四包). 17.2标记: 商务文件(第一包)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方案设计文件正本文件(第二包)封皮上仅注明项目名称和"方案设计文件正本字样".方案设计文件副本(第三包)、方案设计效果图(第四包)为暗标,供评标使用.方案设计文件副本、方案设计效果图分别用牛皮纸单独密封,且其密封外包装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记. 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明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如暗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则直接拒收,并退还给投标人.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 条. 18.2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期间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18.3 已送达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递交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第 9、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地点.未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投标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如果投标人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不能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招标方,招标方可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1.2投标人的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要求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封时启封"字样. 20.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也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代理机构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省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投标承诺函》准时到场,并在签到薄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派委托代理人到现场,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投标承诺函》准时到场,并在签到薄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1.2设计项目资格后审资料原件(附表):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下列要求递交资格后审资料原件(用文件袋集中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与数量).同时,投标人还需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与资格后审原件集中包装递交,壹份在开标时单独提交给招标方).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职称证(原件) 企业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劳动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2013年6月-9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21.3开标会议在相关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1.3.1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送现场监督人员进行审查; (4)由监标人对投标人现场核验其身份,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名,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投标承诺书》原件; (5)由现场监督及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7)按开标顺序开启 "开标一览表"中并唱标,唱标内容如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承诺以及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1.3.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21.3.3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开标会议的记录并经核查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21.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暗标泄露投标人名称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5)、投标文件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6)、投标人未按21.1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7)、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8)、暗标中有明显判断单位名称信息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的.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 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技术专家应占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除业主评委(1人)外,其他专家评委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3评委会应独立、公正、公平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 22.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23、监督 评标工作依法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的监督. 24、保密 24.1评标全过程内容对投标文件的评分结果,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招标人无责任向投标人解释评标结果. 24.2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被取消投标资格. 25、评标 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投标文件正本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签章或签名;或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有效签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3)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6)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8)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提供完整且合格的资格后审原件的; (10)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25.2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方案满足项目功能需求的准确度进行综合评审; (2)对方案符合方案规划、场地、经济技术指标的合理度进行比较、分析; (3)对方案建筑造型的品位进行比较、分析; (4)对方案造价和预算投资之间的合适度进行分析、评价; (5)对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初步评价; (6)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25.3评标委员会参照《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湘建设〔2004〕128号、《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 25.4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 25.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七、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10天. 26.2推荐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结合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确定中标方案,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6.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27、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出异议,并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即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将评标结果通报各投标人. 27.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8.1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 28.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该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按规定另选中标人. 29、其他 29.1本招标文件的其他未尽事宜,如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29.2设计成果的使用权 为了设计出最优的方案,最终方案设计可能采用博采众长的方式,招标人可能会引用未中标投标人的部分设计观念及构思.未中标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额外索赔. 本次中标的方案设计的使用权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为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复制、印刷、展览及出版本次方案设计部分或全部图纸,招标人不必事先通知投标人或另外征得投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 29.3不正当竞争与纪律 29.3.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29.3.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9.3.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 招标人 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招标类收费标准计取. 附表: 设计项目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 序号 1 2 3 投标单位名称 企业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设计负责人 注册建筑师证 职称证 类似工程业绩 社保证明 授权委托人社保资料 结论 说明: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2、投标人为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有一项不合格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3、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第二章 合同条件 GF-2000-021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二)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 ,工程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有关设计规程、规范及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4.1项目概况: 4.2设计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包括本项目所需专业的设计及涉及到的所有二次设计工作),具体详各阶段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人在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后,必须按照发包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分期分阶段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备案.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为固定合同单价方式.设计取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雨花区和平社区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总价为 元,单价为 元/平米. 7.2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生政府性重大规划调整等,需要重新设计可对设计费进行调整,调整部分的设计费用按设计人中标时的投标单价计算. 7.3费用包括设计服务期内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招标设计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类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调研、编制相关设备用户需求书、资料费、赶工费、设计文件审查会及专家论证会相关费用(除可行性研究评审以外的所有会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工作、配合业主进行招标工作(包括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的招标)、设计技术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施工、参加各阶段设备系统调试、竣工验收试运营配合、缺陷期技术服务等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设计工作的服务费用,并考虑了设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支付设计费: 付费次序 占该部分总设计费% 付费额 (万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1 20%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合同签订后7天内 2 40% 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会审通过后7天330% 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7天4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清 5% 缺陷责任期满后7天内付清 注:计费付款可按设计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批支付.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全额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并支付相应设计费. 9.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费用,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作为开工的标志.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 9.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方便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3、9.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 9.2.3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协调工作. 9.2.4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9.2.5设计人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9.2.6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工程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7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8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内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9.2.9设计方不具备本项目所有要求配套专业设计单位及二次设计单位专项设计条件的,要分包的项目的设计费包含在总承包设计费中. 若设计方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时,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应事先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要将副本送交委托方,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分包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设计方任何义务和责任,分包方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设计方的违约或疏忽; 9.2.10设计方应按行业规定和合同要求做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作,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列入的设计人员名单位完全一致. 如人员变更,需征求委托方的同意.未经委托方同意,设计方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的设计人员,委托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另行选择中标单位(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并要求设计方赔偿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同,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方应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在设计各阶段及项目施工期到现场服务.设计方各专业负责人有责任按照发包方时间进度要求到本项目所在地配合现场施工,各专业负责人应在发包方项目部提出现场配合的要求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对于不能现场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在72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尽可能短时间内给予解决,以最终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基本原则. 设计方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作为现场项目总负责人,负责合同范围内设计的技术指导,联系其他各专业负责人与发包人代表一起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和其它问题.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竣工验收一年后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咨询、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设计人违约 12.7.1设计人必须按本合同规定安排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设计人的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对之进行处罚,每出现一次下列(1)或(2)的情形或每出现一人次(3)的情形,将处壹万元的违约金. (1)项目主要设计人员不到位; (2)未经批准,擅自更换主要设计人员; (3)经核实,合同中承诺安排人员的资历与实际严重不符. 12.7.2如发包人对设计人综合考核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并给予批评、警告或壹万元/次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当期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直接交罚款). 12.7.3如因设计人原因,发包人对设计人不胜任的工作发出改正、停工的指令,导致不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而延误施工工期,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进行违约处罚;发包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将此不胜任的部分另行指定其它设计单位完成,费用由原设计人承担. 12.7.4 若因设计人原因导致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无法通过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发包人有权发出如下任一指令,设计人必须遵照执行. (1)对不合格部分进行重新设计,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设计人自行负责;如重新设计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发包人可将该不合格部分另行指定给其他设计人,此部分的设计费用从原设计人设计费中扣除; (2)解除该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发包人将该不合格部分另行指定给其他设计单位,并扣除原设计人合同总价中此部分的设计费用; 无论发包人采用(1)或(2)的解决方案,设计人均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视质量情况给予设计人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的处罚. 12.7.5设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非发包人的原因而产生设计质量事故、工期延误或设计缺陷,造成发包人实际损失,设计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最高额度为合同总价的30%.当设计人累计赔偿金额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额度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本设计合同,并由设计人承担给本工程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设计人执 份. 12.9本合同双方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10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1本工程项目应缴纳的税金,设计人应在甲方指定点缴纳并确保所缴税费基数留在甲方所处地方财政. 12.1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邮政编号:邮政编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 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廉政合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雨花区和平社区农民安置房 的项目法人 (以下称甲方) 与 (以下称乙方) ,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省、长沙市的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雨花区和平社区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调离其工作岗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给予乙方三年内不得对甲方组织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勘察投标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勘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日期: 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日期: 年月日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第三章 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 1、情况介绍及设计条件: 1.1工程概况: 1.1.1该项目位于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以南,万芙路以东,高升路以西,占地26亩,总建筑面积80000㎡. 1.1.2地形地貌: 见地形图. 1.2建设性质及技术经济指标 1.2.1、建设用地性质为R2/G12,用地面积40832 ㎡,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26%,容积率≤2.7,绿化率≥40%. 1.3、设计依据 1.3.1项目立项文件 1.3.2规划设计要点 1.3.3地形图、水文地质勘测资料; 1.3.4招标文件; 1.3.5 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法规、规范及规定. 2、设计要求: 2.1 设计深度要求 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 2.2 其他要求 突出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合理,满足村民安置房的使用要求及相关标准.建筑造型简洁、美观,体现人文环境的观赏、绿色环保功能,安全可靠和耐久性.设计充分结合地形,合理组织人流及交通.功能合理,流线清晰,符合防火疏散安全设计的要求. 3、设计图纸内容组成: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的展开及主要大型设备、材料的预安排. 2.相关设计成果应包括文字说明、设计图纸和工程投资估算. 2.1文字部分应包括:设计依据说明书;总图设计说明,包括总体布局、功能分区、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内外交通组织及运输方式,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道路绿化面积等;建筑设计构思、造型及立面处理等;电力、给排水、动力资源需求,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方案;结构设计的依据条件、结构类型等. 2.2设计方案图纸部分包括:规划总平面图、道路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绿地规划图,总平面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规划设计平面图,鸟瞰图,功能布局图及交通分析图;均为彩色效果图. 2.3提供单体项目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透视图;非建筑物项目可在总平面图及鸟瞰图中表示. 2.4各专业设计说明. 2.5工程投资概算表. 2.6 户型要求 2.6.1 万芙路与时代阳光大道结合处设计公寓式酒店. 2.6.2 住宅户型为 50、75、100、125、150平米户型. 2.6.3 设计商业裙楼二至三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投标文件(第一包)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壹正肆副): 附件一 投标函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六 投标承诺函 附件七 服务承诺 附件八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九 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同类设计工程情况一览表 附件十 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十一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附件十二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附件十三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附件十四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 投标文件(第二包) 方案设计文件正本部分(壹份) 投标文件副本(第三包) 方案设计文件副本部分(一式五份) 方案设计效果图壹套(第四包) 鸟瞰图、外立面表现图(四个立面)、建筑造型透视图等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致:xxxxx(招标人) 根据贵方 项目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见《开标一览表》 .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金额为 元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全称、签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注册建筑师:盖章或签字) 附件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资估算 总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总价 万元 单价 元/平米 设计周期 项目设计负责人 职称 备注 投标人:全称、签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月日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明号码: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章)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仅盖法定代表人章的无效)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开标时还需单独提交壹份供监委查验.)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条款号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招标人响应内容 偏离 说明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它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注: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差." 附件6 投标承诺函 (招标人)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我单位对参加 项目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员工; 2、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 5、主动接受行业监督部门.业主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同时单独准备一份,开标时交监委查验) 附件7: 服务承诺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附件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务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成立日期 现有职 工人数 等级资质证书 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等级:证书号: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技术人员总数: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 年月日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境外投标人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和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参照本表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 附件9: 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同类设计工程情况一览表(格式)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结构类型 建设规模 设计日期 合同价格 质量达到标准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提供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获奖证书(如有)、顾客意见反馈表(如有)等资料的复印件).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附件10: 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性别 出生 日期 年月日毕业院校及 专业 毕业 时间 年月日从事本专业 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 时间 执业注册 职称 在本项目中 担任任务 本人主要设计成果1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2 3 4 5 6 7 8 本人主要获奖情况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首席建筑师: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提供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如有)、顾客意见反馈表(如有)等资料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11: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附件12: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毕业院校专业 毕业时间 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执业注册 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主要设计人员包括:总设计师、工程主持人、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并附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13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附件14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湘建设〔2004〕128号和《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住建发[2011]143号的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 2、综合评审法即以百分制计分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评标办法权数取值表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权数取值 1 方案设计部分(K1) 0.70 2 商务部分(K2) 0.10 3 投标报价部分(K3) 0.20 2.1方案设计部分(K1)由评委自主评议,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商务部分(K2)、投标报价部分(K3)由评委集体打分. 3 评标程序与评分标准 3.1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评标准备、资格后审、初步评审、商务文件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方案设计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在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商务文件、方案设计评审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阶段非评标人员均不得进入评标室. 3.2评标准备 3.2.1先对各投标人的方案设计文件副本、效果图进行编号. 3.2.2评标委员会人员进入评标室后,首先推选一名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引导评标委员会按约定的程序评标. 3.2.3评标委员会人员应当熟悉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等有关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招标目的、评标方法、评标所用表格、以及打分方法等. 3.3初步评审 3.3.1暗标中体现投标人任何显示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识,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投标方案). 3.4方案设计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方案设计副本进行仔细评审,得出各投标人方案设计评分. 3.5资格后审:方案设计评审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3.5.1投标人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若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轮商务部分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 3.5.2如果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个数不足3家,则按有关规定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6商务部分评审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及投标报价部分进行综合评审. 3.7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3.7.1由评标委员会按本评审内容及标准,结合方案设计文件正本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4、废标条件 4.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泄露投标人名称的; (2)正本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3)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规规定的,或者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违背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或《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规定或有严重编制技术错误的; (5)逾期送达; (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7)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提供足够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围标串标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4)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5)未响应招标文件提供完整且合格的资格后审原件的; (6)不符合《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的. 5、中标原则和方法 5.1中标原则:本合同将授予资格审查合格、综合评分第一的投标人. 经公示投标人在整个投标过程无违法、违纪行为后,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2定标方法: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告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方案设计标评分标准表(基本分100分) 项目 项目分值设计深度 (8分) 设计深度符合招标文件对设计深度要求的规定 0~8 总体布局 (32分) 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规范要点提出的指标要求 0~5 是否布局合理、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10~12 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是否符合景观美化要求 10~15 各个功能用房设计 (32分) 功能分区设计的合理性 5~10 建筑平面布置适用、经济、功能齐全 5~10 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 5~12 技术可行性 (15分) 结构、设备设计与建筑是否符合性强 5~10 消防、人防、环境、节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0~5 推荐方案估算及总投资 (8分) 工程总投资纵向合理性和横向平衡性评分 0~3 工程总投资定量评分,以总投资最低者为满分,每超过最低评标价2%,扣1分,扣至最低得分为止;最低得分为0分. 0~5 标书编制 (5分)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1分0~5 合理化建议 (加分最多5分) 合理化建议比较全面、提供的实施建议方案切实行可行 0~5 注:1、由评委自主评议,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 商务部分评分表(基本分10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委计分 1 投标人 (15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经验丰富 (具有三个及以上类似工程) 15分 投标人有类似工程经验 10分2项目负责人 (15分) 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丰富(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 15分 设计负责人有类似工程经验 10分3主要专业设计人员 (10分) 主要专业设计人员配备齐全且 有类似工程经验 10分 主要专业设计人员配备齐全且无类似工程经验 0分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20分) 得力 20分 一般 10分 不得力 0分5设计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20分) 好20分 一般 10分 不好 0分6设计服务措施 (20分) 好20分 一般 10分 不好 0分合计注:1、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2、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进入该部分评审. 投标报价部分评审(基本分100分)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分 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每高1个百分点减6分即100-6X 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每低1个百分点减4分即100-4X 注:1、X为投标报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2、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合理报价的平均值. 3、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 4、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5、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进入该部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