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广东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教务处:
___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16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理论、实践技能及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决定委托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开展2008年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___ 一、培训目标
___ 通过培训,强化教师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同时结合劳动厅等相关部门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证合格者,获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___ 二、培训项目及计划
___ 1、培训项目:
___ (1)家用电子产品维修(技师班);
___ (2)维修电工(技师班);
___ (3)电子商务(技师班);
___ (4)网络应用师(高级);
___ (5)网页设计师(高级)。
___ 2、培训计划(见附件)。
___ 三、培训对象
___ 广东省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___ 四、培训方式
___ 教师上课、讨论、互动交流等。
___ 五、参加技能/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___ 1、技师
___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教师职称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教学2年(含2年)以上的;
___ (2)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教师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教学的;
___ (3)取得本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教学2年(或2年以上)的;
___ (4)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教学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专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说明:技师论文撰写规范格式请参见广东省职业鉴定中心编、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的《技师论文撰写与答辩》一书。也可登录http://www.gdin.edu.cn/sz查询。
___ 2、网络应用师、网页设计师
___ 参加此两项考证的学员无报考条件限制,但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逐项填写个人信息,报到时交两张2寸的彩色照片。
___ 六、申报技师鉴定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___ 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盖章人签名);
___ 2、工龄和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教学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___ 3、近期免冠大一寸黑白照片4张;
___ 4、事先准备好一篇3000千字以上技师答辩的专业论文或者专业技术总结(文本档及电子档);
___ 5、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培训学员报名推荐表(可上报名网打印再盖单位公章)。
___ 以上证明材料中的第1、2、5项必须在5月10日前寄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师资培训中心进行审核,条件合格后再电话通知本人,其他资料报名时提交。
___ 七、培训费用(考证费自付),具体情况见附件1中相应栏目。
___ 下列参加培训的学校免收培训费,广东省其它高职高专院校学费减半: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___ 八、报到及上课地点
___ 报到地点:大舜晶华酒店(中山大道西277号,位于学院西侧)
___ 上课地点: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___ 九、考核与结业
___ 培训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检查学员的学习态度和出勤情况等。学员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颁发下列证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