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造价员注册、变更注册(市州内、跨市州、调出、调入)、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一、网上申报程序
全国造价员注册、变更注册(市州内、跨市州、调出、调入)、遗失补办均应先通过“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程序”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数据上报成功后,再提交书面材料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
1、进入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ceci.net:8088/login.jsp),
图1
首先点击“申请密码”, 如图1红圈内所示。
2、进入申请密码页面,如图2所示:
填写该页面每栏内容后,点击“完成”,如需修改,可点击“重写”。
注意:省直属造价员证号在输入时参照如下
____
3、申请密码成功后即可通过“已注册人员登陆”窗口登陆,填写并上报需申办的数据,同时上传扫描件。
二、提交书面材料
申请初始注册的造价员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申请表》;
(二)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升考有“审核”权的还应带上全国造价员资格证。(六)如注册单位发生变更的则需提供《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变更申请表》。报名单位与注册单位不同的需提供报名单位同意其到其他单位注册的证明。
申请变更注册的造价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变更申请表》(市、州内变更一式2份;跨市、州变更一式3份);
(二)本人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三)造价员资格证。
(四)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造价员跨省(或行业)转出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部门)调出申请表》一式3份;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省外(或行业)转入变更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
一式3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外省(或行业)造价员证及印章;如原管理机构已收回,需在变更表上注明。
证章遗失补办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章)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2份。
(二)登有遗失申明的《四川日报》。
(三)注册单位遗失证明。
省总站受理以上业务时间为每周三